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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男子“喝早酒” 侥幸驾车酿事故

万安交警 2023-06-08

“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”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但还有部分司机心存“侥幸”“喝早酒”后仍驾车出行不料竟酿成了交通事故






01

   

7月3日8时许,肖某勇无证驾驶号牌为赣D1J4**的未年检两轮摩托车在窑富线枧头圩镇路段与罗某玉驾驶号牌为赣DX0M**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。民警在事故现场与肖某勇交谈时,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,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,结果显示35mg/100ml,属于酒后驾驶。

肖某勇称,因自己贪杯,早上喝了半杯白酒,抱着侥幸的心理骑摩托车出来,没想到刚出门不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。



02

    

7月9日10时许,万安公安交警大队窑头中队接到报警称:窑头镇横塘往窑头方向100米路段一辆汽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。

执勤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,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恩的脸通红,也不敢与民警进行交谈,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,测试结果为43mg/100ml,属于酒驾,且驾驶的是逾期未年检的车辆。

经询问得知,因天气热,张某恩早上在家时喝了两瓶啤酒,认为自己有15年的驾龄,驾驶技术还算过硬,是个老司机,便驾车去田里干活,不料在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。



最终,民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依法对驾驶员肖某勇、张某恩分别作出罚款2200元的处罚和罚款1700元、记15分并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。





2021年最新“酒驾醉驾成本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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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万安公安交警宣传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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